隐私政策 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适用于上海捷安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安)及其关联方,以及本网站内所包含的所有产品及服务。 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尽全力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可靠。我们致力于维持您对我们的信任,恪守以下原则,保护您的个人 信息:权责一致原则、目的明确原则、选择同意原则、最小必要原则、确保安全原则、主体参与原则、公开透明原则等。同时我们承诺我 们将按业界成熟的安全标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本网站主要面向企业用户。本政策主要针对用户注册使用本 网站时涉及到个人信息的部分。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政策,以便更好地了解我们的产品及其提供的各项服务。 1、我们如何收集、使用用户信息 2、处理个人信息过程中涉及的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用户信息 3、我们如何保护、存储、删除用户信息 4、Cookie和同类技术的使用 5、您的权利 6、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7、如何联系我们 8、附录 以下为详细内容: 1、我们如何收集、使用用户信息 1.1 当您需要注册捷安账户时,为了您能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我们可能会收集这些基本信息:您通过手机号码、邮箱地址注册账 户时,需要收集您的用户名、中国境内手机号码、邮箱地址; 1.2 为了服务的安全性,您在购买或使用某些产品或服务前,可能会要求您必须对您的单位账户进行认证。认证时需要提供单位的名称、 法人姓名、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照片、单位授权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3 除上述信息种类和使用方式外,我们可能收集的信息种类和使用方式还有如下情形: 1.3.1 您的中国境内手机号码,用于账户注册、登录、实名认证等场景下需要接收必要的验证码推送;为更好的向您服务,可能向您发送 业务资源预警等必要的与您使用的产品相关的通知信息;为客服或销售人员与您进行沟通,如客户调查、服务调查、咨询投诉等;但会提 供关闭/退订通道; 1.3.2 您的Email地址,与您的手机号码用途类似,可能用于账户注册、登录等场景下接收必要的验证码推送;可能向您发送业务资源预警 等必要的通知信息;为客服或销售人员与您进行沟通,如客户调查、服务调查、咨询投诉等;可能向您发送合同文本或其他文件材料;您 也可通过为您提供的关闭或退订通道停止接收相关信息; 1.3.3 当您使用我们的网站服务时,我们会自动收集登录日志和操作日志,例如登录时间、登录状态、登录方式、IP地址、登录城市等, 用于完善我们的服务,如核对业务信息、优化产品和服务; 1.3.4 您所在的省份和地市,不包含您的具体定位,以方便客服或销售根据您所在城市有针对性的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或用于对我们的 客户群体分布进行内部分析; 1.3.5 如果您和我们需要因业务往来提供您的银行账号,我们会告知您提供银行账户,该账户中的财产信息如交易流水号和付款凭证我们 需予以记录和保留,用以证明您的充值情况; 1.3.6 我们可能以用户信息统计数据为基础,设计、开发、推广全新的产品及服务;我们会对我们的服务使用情况进行统计,但这些统计 信息不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1.3.7 部分产品或服务可能需要上述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若有需要收集,我们会另外明确告知您并征得您的同意。 1.4 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您充分知悉,在以下情形中,捷安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无须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4.1 与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相关的; 1.4.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1.4.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1.4.4 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1.4.5 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的; 1.4.6 合理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公开或其他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的; 1.4.7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的; 1.4.8 根据个人信息主体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1.4.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处理个人信息过程中涉及的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用户信息 2.1 委托处理 我们会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在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合法处理事由的情况下,向合作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我 们会与接收方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要求他们按照本政策的要求以及其他必要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并且要求其在委托关系 解除时不再存储相应个人信息。 2.2 共享 我们不会与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除非以下情况: 2.2.1 获得您的明确授权同意; 2.2.2 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进行提供; 2.2.3 符合与您签署的相关协议(包括在线签署的电子协议以及相应的在线规则)或其他的法律文件约定; 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如具备上述合理事由且需要您授 权同意的,我们会在共享前向您告知共享的信息的目的、信息接收方的类型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在取得您授权同意后再共享。 2.3 转让 正常情况下,在未获取您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如因捷安自身发生公司分立、合 并等原因,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本政策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 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2.4 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2.4.1 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2.4.2 根据法律法规的披露:在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依据所要求的个人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公开 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3、我们如何保护、存储、删除用户信息 3.1 个人信息的保护 3.1.1 我们使用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和合理可行的方式来严格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3.1.2 我们制定了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手册、数据合规管理手册等数据安全合规类管理制度; 3.1.3 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需的期限内保留您的个人信息, 除非需要延长保留期或受到法律的允许; 3.1.4 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或担保您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 3.1.5 我们还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主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3.2 个人信息的存储 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存储的内容范围和期限进行存储。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我们按照与您签署的各类协议进行处理。 3.2.1 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Cookie和同类技术的使用 您了解并同意,捷安使用cookie或同类技术来使网站对用户更友好便捷。Cookie文件是一种很小的数据文件,这些文件会存储在您的计算 机或移动设备上,可以帮您省去为使用我们的服务而重复输入注册信息和跟踪您的浏览器的状态。我们不会将Cookie用于本政策所述目的之 外的任何用途。您可根据自己的偏好管理Cookie,您也可以清除计算机上保存的所有 Cookie。大部分网络浏览器都设有阻止 Cookie 的功能。 但如果您这么做,则需要在每一次访问我们的网站时更改用户设置。如需详细了解如何更改浏览器设置,请访问您使用的浏览器的相关设置 页面。 5、您的权利 5.1 您可以登陆捷安网站注册、查询、修改、删除您的账户信息; 5.2 您有权要求我们对关于您的个人信息记录错误之处作出更正。您可以登录账号后通过个人中心提出更正申请; 5.3 如果您要求我们删除属于您的个人信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按照您的要求予以删除。在删除之前请您对需要保存的信息或记录自行备份。 在以下情形中,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5.3.1 与个人信息控制者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5.3.2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5.3.3 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5.3.4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判决等直接相关的; 5.3.5 个人信息控制者有充分证据表明个人信息主体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3.6 出于维护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3.7 响应个人信息主体的请求将导致个人信息主体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5.3.8 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 6、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6.1 我们的产品、网站和服务主要面向企业用户。如果没有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未成年人不应创建自己的个人信息主体账户; 6.2 如您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您需在操作前征得监护人的明确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如何联系我们 7.1 若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拨打021-55381779联系我们。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回复。 7.2 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还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8.附录 8.1 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如个人电话号码、个人信息主体账号、IP地址、 设备识别码等。 8.2 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 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8.3 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组织、个人。 8.4 处理:包括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和删除等。 8.4.1 收集:是指获得个人信息的控制权,可以自主决定对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的行为,包括由个人信息主体主动向我们提供、通 过我们与个人信息主体交互或记录个人信息主体行为等“自动采集”方式,以及我们通过接收其他个人信息和/或搜集公开信息等“间接获取”方式。 8.4.2 使用:本政策所述“使用”专指我们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以实现数据的存储、访问、统计分析等使用和利用方式。 8.4.3 保存:指将个人信息以电子或非电子形式记录于我们可访问和检索的介质中的行为。 8.5 对外提供:指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另一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且接收方在个人信息主体被告知的个人信息的类别、处理目的和 处理方式下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 8.6 委托处理:指个人信息处理者委托受托人处理个人信息,并对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的活动。受托人仅能在受托范围内处理 个人信息,未经个人信息处理者同意,受托人不得转委托他人处理个人信息。 8.7 关联方:指捷安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实体,或与捷安处于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法人实体。本定义中的“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合 伙、公司及其他法律实体。